通用名: 布洛芬缓释胶囊
品牌: 芬必得
规格: 0.3g*20s
药品分类: 甲类非处方药
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H10900089
功能主治: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:关节痛、肌肉痛、神经痛、头痛、偏头痛、牙痛、痛经,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。
有效期: 36个月
布洛芬缓释胶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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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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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用名称 : | 布洛芬缓释胶囊 |
拼音全码: | BuLuoFenHuanShiJiaoNang |
商品名称 : | 布洛芬缓释胶囊(芬必得) |
主要成份 : |
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.3g。辅料为:糖、淀 粉、硬脂酸、聚乙烯吡咯烷酮。 |
性 状 : |
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球形小丸。 |
功能主治 : |
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:关节痛、肌肉痛、神经痛、头痛、偏头痛、牙痛、痛经,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。 |
规格 : | 0.3g*20s |
用法用量 : |
口服,成 人一次1粒,一日2次(早晚各一次),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不良反应 : | 1、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、便秘、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、胃肠道溃疡及出血、转氨酶升高、头痛、头晕、耳鸣、视力模糊、精神紧张、嗜睡、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。(详见说明书) |
禁忌 : | 1、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。 2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。 3、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。 4、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或严重心力衰竭者禁用。 5、正在服用其他含有布洛芬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,包括服用已知是特异性环氧化酶-2抑制剂药物的患者禁用。 |
注意事项 : | 1.本品为对症治疗药,自我用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,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,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,如症状不缓解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(详见说明书) |
药物相互作用 : | (详见说明书) |
贮藏 : | 密封保存。 |
包装 : | PTP铝箔,0.3g*20s/盒。 |
有效期 : | 36个月 |
批准文号 : | 国药准字H10900089 |
企业名称 : |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|
温馨提示 : |
1、药品图片信息展示仅供参考,最终包装以商品实物为准。欢迎纠错! 2、说明书内容仅供查阅参考,最终以商品包装内说明书为准。欢迎纠错! |